技术咨询合同的技术成果属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于谁?



小李踌躇满志,打算在某经济开发区进行矿产资源的营销推广。于是,请到老白针对矿产开采合作事宜出具了一份可行性报告。小李伏案工作,参考可行性报告,完成了最终的营销推广方案。那么,该技术咨询合同的技术成果的权属归谁所有?
老白完成的可行性报告的权属属于老白,而小李以该可行性报告为蓝本,结合自身经验完成的最终营销推广方案的权属属于小李。
《民法典》第878条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民法典》第885条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878条对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作出了明确定义。本案中老白以其技术知识为小李就矿产开采事宜出具了可行性报告,符合《民法典》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规定,双方成立技术服务合同关系,相关权属问题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技术服务合同条款中包含了两个除外情形,即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这两类合同不受技术服务合同相关规定调整,应当具体参见承揽合同及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
《民法典》第885条对本案涉及的可行性报告及最终营销型推广方案的权属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老白利用小李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可行性报告,属于老白的技术成果;而小李利用老白的工作成果,结合自身行业经验完成的新的营销推广方案,属于小李的技术成果。
这里仍需注意的是,上述法律规定是一般性规定。如果老白和小李就可行性报告及营销推广方案的权属在技术咨询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双方就该事项有过口头约定等,则优先以双方约定为准。
《民法典》赋予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咨询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时,对权利分配的约定与《民法典》中一般性规定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将双方对于权利分配的约定如实记载在合同之中,更有利于保障各方的权利。
关于技术咨询合同及技术服务合同的权属,除了上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情形外,关键在于是否有新的技术成果出现,以及该新的技术成果是由哪一方独创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