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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体育 开云官网2023年西宁市海北州果洛州玉树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1 23:01
发布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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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iyun App下载 全站Kaiyun App下载 全站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3〕28号)等规定,2023年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我市招聘26名、考核招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别面向全国、全省、全市(定向招聘)、湟源县、湟中区招聘。

  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面向全市的范围包括在本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或在本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市户籍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以及在外省服务的本市户籍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面向湟源县、湟中区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县(区)户籍、本县(区)生源、在本县(区)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生和在本县(区)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聘用和考试聘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岗位的具体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聘用具体实施方案执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只参加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也可直接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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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西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因此限定每个考生通过网上只能报考1个岗位。已经通过网上报名的“考试聘用”考生,若本人愿意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考核聘用”岗位,考生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报名。但因报考不同岗位导致考试时间发生冲突的,由考生自行选择并负责。

  (一)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考核招聘岗位无需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网上报名结束后,考试聘用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调剂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9时至18时。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

  (四)参加报名的退役士兵(不包括面向我市定向招聘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2023年4月17日9时— 4月21日18时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报考大通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需上传相关资料。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一)报考考试聘用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满分各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 +政策加分。

  (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四)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岗位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考试聘用岗位在笔试结束后20天左右,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准考证、毕业证件、学历验证报告、当年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加分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一)考试聘用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四)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政审考察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政审)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经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报考事业单位的必备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1.招聘岗位专业大类设置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人社部公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等文件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在教育部“学信网” 无法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不能参加报考。

  2.现场资格审查时,除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外,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进行网上验证。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

  4.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六)递补处理。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各环节只递补一次)。

  (七)户籍、年龄等时间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7年4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在本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或在本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市户籍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以及在外省服务的本市户籍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均从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2023年4月6日。四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4月6日。五是同意报考证明截止到2023年4月10日。

  (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报考。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我市定向岗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九)回避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其中涉及到需要回避情形的,考生应主动回避。

  (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须随时登录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等相关信息发布平台,查看有关招聘信息,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不再统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1.2023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详情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点此链接查看)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点此链接查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3〕28号)和《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青办发〔2019〕29号)等政策规定,2023年海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名(其中:定向招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面向海北州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海北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其中面向海北招聘的岗位中,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部分岗位实行定向招聘。

  面向海北州各县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县户籍、本县生源、在本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县安置的退役士兵(含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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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招聘岗位及范围详见《2023年海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本次招聘均采用考试聘用。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海晏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汉语男播音员、汉语女播音员岗位采用线下+线上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有报考意向的考生需在4月9日18时前赴海晏县融媒体中心(海晏县三角城镇湟水大街2号)进行线下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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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报名缴费(审核通过)人数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岗位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或无符合报考条件岗位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

  1.少数民族考生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

  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验证在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4.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退役士兵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将相关证明上传至网上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确认,网上加分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9时-4月21日18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条件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5.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即1、2项)加分政策执行。

  6.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国家和我省制定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定向招聘、加分等政策。

  报考的考生均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全省统一笔试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单位配合。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命题:笔试科目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五类: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少数民族语言类分:藏语言文学岗位、藏医学岗位、藏药学岗位共3个小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共两门,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

  管理、专技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 + 政策加分。

  笔试最低分数线设定: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并列情况处理:统一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在参加面试前,按照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到报考岗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州直单位的考生到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谁招聘、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扣减相应分数,重新排列笔试名次。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的证件材料:一是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户籍、准考证、毕业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服务证、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是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无毕业证的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面试前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三是在我州“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高校毕业生由考生填写诚信承诺书,服务期满的提供服务证书。服务期未满的由人社部门及到相关部门进行内部核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本州主体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藏文)答题。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双语”要求的岗位,面试前根据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藏语测试(本公告藏语是指安多方言),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测试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和双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不适宜进行统一面试的岗位由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案,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以专业化为主的自主面试;其它岗位进行以结构化为主的统一面试。面试中要求考官和考生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藏语等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问答。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试聘用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政审(考察)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经本人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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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州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统一使用并填写《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备案前要严格对照公告要求对拟聘人员相关证件及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的不予备案。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招聘到县乡基层岗位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否则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的拟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文秘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4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将证明材料上传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应取消招聘资格。

  1.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进入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只递补一次。面试通知发布后不再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

  2.双语测试阶段。因藏语(安多语)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测试出现的面试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只递补一次。

  3.体检、政审(考察)阶段。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递补相关信息应做好记录。

  4.公示阶段。经公示有异议人员,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7年4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入时间均截止到报名工作第一日。

  (五)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执行。

  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包括国(境外)各类学校所学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对其他资格条件界定不清、确有异议的,要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六)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现场资格审核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含中专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除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外,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在拟聘人员公示前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在拟聘人员公示前进行网上验证。

  1.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定向“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范围包括在我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各类基层项目生,在我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州户籍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

  3.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2022-2023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的要求,在外省服务的青海籍西部计划志愿者,可报考户籍所在地定向招聘三类人员的岗位。

  (八)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的各招聘环节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请考生随时登录关注。

  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聘工作。做好相关人员健康状况监测,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控距、通风、消毒灯防疫措施。区分不同情形提前研究应对举措,遇有突发情况,会同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和人员安全健康。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有规定并由海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附:《2023年海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详情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3〕28号)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2023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其中:定向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4名,定向退役士兵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公开招聘分别面向全省和果洛州范围进行。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果洛范围招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

  定向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包括:在果洛州服务或具有果洛州户籍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在外省服务的果洛籍西部计划志愿者)等三类人员;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应由本州安置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聘用”方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时-4月10日18时,考生修改信息时间为4月6日9时-4月12日18时,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6日9时-4月13日18时,缴费时间为4月6日9时-4月13日23:30分。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一)考生参加由果洛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三类: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Kaiyun 开云

  (三)报考本次考试各类科目岗位(包括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两种语言”要求的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两种语言”的,考生需待资格复审通过后,在面试之前进行藏语言(安多语)口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件、含二维码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年内开具且落款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具体面试事宜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通知。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有关规定,政审时还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以及个人档案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果洛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生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23年4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拍照后上传到报名信息库的附件当中,未能上传的审核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各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以及部分州直事业单位岗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6日)。对放宽条件后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最低满5年,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1、加分条件。一是对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对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对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二是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三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

  2、加分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须将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或退休证件)及相关符合加分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不包括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将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网上审核加分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9时—4月21日18时,加分条件的审核结果将通过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少数民族考生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

  3、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七)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八)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7年4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各类服务项目生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23年4月6日。

  (九)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职业教育目录(2021年)》和人社部公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十)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务必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否则,逾期无法提供的后果自负。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根据《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3〕28号)、《关于做好2023年各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3〕89号)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2015〕80号)等规定,现将2023年玉树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4)定向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包括在玉树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我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玉树州户籍的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外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玉树州户籍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Kaiyun 开云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间为2023年4月6日9时—4月10日18时;考生修改信息时间:2023年4月6日9时—4月12日18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4月6日9时—4月13日18时;缴费时间:2023年4月6日9时—4月13日23:30时;报名调剂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4月14日18时。考生请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工作。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或改报其它岗位。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少数民族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登记。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于4月17日9时—4月21日18时将加分所需的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享受政策加分的汉族考生,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4月24日9时--4月25日18时到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部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登记。逾期未按照规定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中发现提供虚假加分信息、核实加分不符合要求的或有举报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笔试内容及权重:《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共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一)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籍、准考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考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和同级主管部门在

  2023年4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及相关资料,未能提供或出具书面证明及相关资料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可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面试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到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不低于原体检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对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负按规定收取,自行体检者无效。若体检的应聘人员已怀孕,可待应聘人员孕期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对报考玉树州民兵武器装备库管理服务站岗位的考生,除上述考察(政审)外,还需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进行其它项目的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州军分区和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缺的,则从达到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州人社局和州委编办办理聘用手续,填写《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严格实行聘用制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不得流动,在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到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1.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父母有一方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1.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职业教育目录(2021年)》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五)递补处理。在现场资格审查、康巴语测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此次事业单位招聘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人事,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的培训活动,不指定或编印相关招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考生及家长切勿上当受骗。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是全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广大考生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