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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的公告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

发布时间:2023-04-11 14:01
发布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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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434,597,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82,573,473.7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30,379,169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564,976,399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者特别是中小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2,224.89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2,224.89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22.25万元,计提比例1%。本期应收票据实际计提坏账准备-77.53万元。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58,392.49万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175.87万元,经分析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2,175.87万元,计提比例100%;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不同业务类别发生损失情况的差异,分成机房温控节能产品业务、机柜温控节能业务、客车空调业务、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业务、其他业务五大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156,216.62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9,390.02万元,计提综合比例为6.01%。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说明:单位一是一家汽车厂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开展业务合作,主要涉及客车空调业务。前期双方合作稳定良好,后因其受行业政策变化及自身经营等原因的影响,资金流动性出现较严重问题,导致无力支付所欠逾期货款。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本报告期之前,已根据对该笔应收账款可回收风险的评估,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2,175.87万元,计提比例为100%。

  公司为持续跟进催收该笔应收账款,已于报告期前就该笔应收账款提起了法律诉讼。本报告期收到法院一审判决,胜诉,等待二审判决。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1,565.89万元,剔除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及核销的应收账款后,本期应收账款实际新增计提坏账准备2,949.44万元。

  报告期末,合同资产余额为10,650.30万元,参照应收账款组合计提减值准备121.40万元,综合计提比例为1.14%。期初已计提减值准备118.04万元,本期实际新增计提减值准备3.35万元。

  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26,224.26万元,计提坏账准备67.92万元,其中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余额19,406.9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0.0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6,817.29万元,按应收账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7.92万元,计提比例为1%。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项融资实际计提坏账准备67.92万元。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0,251.2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711.15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68.65万元,计提比例10%,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2.50万元,计提比例为1.19%。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其他应收款实际计提坏账准备685.47万元。

  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余额为543.27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67万元,计提比例为1.78%。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后,本期长期应收款实际冲回坏账准备7.71万元;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483.63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9.78万元,计提比例为6.05%。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后,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实际冲回36.47万元。

  报告期末,存货余额为45,559.51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17.41万元,期初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68.43万元,本期扣除存货转销后,实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36.09万元。

  报告期末,商誉余额24,854.96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90.95万元,期初商誉减值准备0.00元,本期实际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90.9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5,711.51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5,711.51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933.51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有助于向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为促进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维克智能连接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创新工业园17号C栋厂房101(一照多址企业)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液冷连接器、气动液压设备、阀门、管接件、模具制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的研发与销售;液冷连接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液冷连接器、气动液压设备、阀门、管接件、模具制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的生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73.20万元,负债总额4,141.30万元,净资产1,431.9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8,117.04万元,利润总额1,346.36万元,净利润1,074.11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此项担保有利于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被担保的子公司运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担保事项目的是因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0.00元。

  2、2022年度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金额为22,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3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为便于广大者更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通过“英维克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举行202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广大者可登陆“英维克者关系”小程序参与本次说明会的互动交流。参与方式如下:

  2、本次出席公司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齐勇先生;独立董事屈锐征女士;董事、财务总监叶桂梁先生;董事会秘书欧贤华先生。

  3、为充分尊重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者的意见和建议。者可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17:00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公司将于本次说明会上对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8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96,670,848股,发行价格25.58元/股,发行新股12,079,744股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08,999,851.52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6,587,262.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2,412,589.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3日存于公司账户,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37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上述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总额,本次非公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会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银行或其他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品种不涉及及其衍生产品、证券基金、以证券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行为。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品种,但不排除该项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产品及期限:期限和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产品等;不用于、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标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境内外、证券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实施方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回报。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产品,从而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该等担保全部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者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等机构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或向为全资及控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具体由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选择机构及融资金额。

  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与有关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法律文件确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齐勇先生根据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资金需求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担保合同。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5号厂房301A

  7、经营范围:嵌入式软件、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软件产品、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硬件产品、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信息技术、电子技术、传感器技术、物联网系统、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系统集成与销售及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嵌入式软件、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软件产品、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硬件产品、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信息技术、电子技术、传感器技术、物联网系统、信息系统的组装、生产加工。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布巷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4楼B

  7、经营范围:嵌入式软件、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软件产品、信息技术、电子技术、信息系统的开发与销售;信息系统、系统集成、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生产加工与销售;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5号厂房4层

  一般经营项目:制冷压缩机、氟泵及其电机、零部件的开发、设计,销售、上门安装、上门维护;

  许可经营项目:制冷压缩机、氟泵及其电机、零部件的生产(以上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48.23万元,负债总额2,367.77万元,净资产-1,019.5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70.85万元,利润总额-325.49万元,净利润-325.49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7、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186.87万元,负债总额2,472.88万元,净资产7,713.9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60.91万元,净利润-660.91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8号厂房301A、5号厂房101

  7、经营范围:提供货物温控解决方案;提供巴士客车及新能源巴士客车用空调器及货物温控解决方案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研发、生产、销售各类巴士客车及新能源巴士客车用空调器及相关配件。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949.50万元,负债总额12,304.44万元,净资产645.0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603.03万元,利润总额-1,047.72万元,净利润-820.30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7、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组装、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信息化机房温控设备、通信及电子产品温控设备、信息化机房配套设备、通信网络配套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专用控制设备、精密空调设备、通讯机柜空调设备、工业空调设备、特种空调设备、机柜、冷水机组、暖通设备、热泵设备、不间断电源、电池、数据中心微模块设备、监控设备、自动切换设备、供配电设备;承接设备温控系统、节能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技术咨询服务;软件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冷冻冷藏设备及其零部件、车辆温控设备及其零部件、地铁与城市轻轨车辆温控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开发、制造及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能源监测及运营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570.85万元,负债总额22,049.49万元,净资产7,521.3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0,219.53万元,利润总额659.53万元,净利润728.76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工业设计服务;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401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专用及家用健康空气环境调节设备、空调、新风机、空气净化机、加湿器、空气能、水源热泵、地源热泵产品及其配件的研发、销售、上门安装、技术咨询、设备租赁;空气环境质量解决方案设计及技术服务;水净化处理器、智能家用电器的开发、设计和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工业设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专用及家用健康空气环境调节设备、空调、新风机、空气净化机、加湿器、空气能、水源热泵、地源热泵产品及其配件的制造。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02.05万元,负债总额5,454.65万元,净资产-2,952.6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442.20万元,利润总额-1,509.93万元,净利润-1,508.00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7、经营范围:信息化机房温控设备、通信及电子产品温控设备、信息化机房配套设备、通信网络配套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专用控制设备、精密空调设备、通讯机柜空调设备、工业空调设备、特种空调设备、机柜、冷水机组、暖通设备、热泵设备、不间断电源、电池、数据中心微模块设备、监控设备、自动切换设备、供配电设备、集装箱式数据中心设备、集装箱式储能系统设备、集装箱及其配件、集装箱式冷却系统设备、集装箱式特种设备的设计、研发、组装、生产(取得环评后经营)、销售、安装、维修;承接设备温控系统、节能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技术咨询服务;软件产品的研发、销售、相关技术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取得运输许可证后经营);自营产品、技术的进出口,进出口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398.62万元,负债总额16,083.43万元,净资产2,315.1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6,668.99万元,利润总额77.51万元,净利润56.96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2、注册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号之一厂房D;增设3处经营场所,具体为:1、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号之一厂房E栋4楼;2、中山市三角镇新华路16号全亿园区B栋厂房;3、中山市翠亨新区翠城道36号厂房之一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家电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密封件制造;紧固件制造;弹簧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电机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日用电器修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556.33万元,负债总额36,903.50万元,净资产11,652.8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7,438.90万元,利润总额1,249.68万元,净利润936.49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创新工业园17号C栋厂房101(一照多址企业)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液冷连接器、气动液压设备、阀门、管接件、模具制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的研发与销售;液冷连接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液冷连接器、气动液压设备、阀门、管接件、模具制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的生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73.20万元,负债总额4,141.30万元,净资产1,431.9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8,117.04万元,利润总额1,346.36万元,净利润1,074.11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2、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11号大学科技园西区研发5号楼底商连廊二楼203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维修;供冷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贸易经纪;销售代理;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988.45万元,负债总额2.78万元,净资产4,985.67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4.33万元,净利润-14.33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74.64万元,负债总额4.93万元,净资产4,969.7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0.28万元,净利润-30.28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1、本次公司拟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系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决定的,为支持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更好地发展生产经营;

  2、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公司未要求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等比例担保或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

  3、基于上述评估与判断,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担保事项目的是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和流动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0.00元。

  2、2022年度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金额为22,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63%。

  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