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凯盛新材(30106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Kaiyun 开云Kaiyun 开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西南证券”)接受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保荐书中所使用的词语释义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致。
ShandongKaishengNewMaterialsCo.,ltd.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表 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 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无机化学品(包括氯化亚砜及硫酰氯)、羧基氯化物(包括芳纶聚合单体、对硝基苯甲酰氯等)及羟基氯化物(包括氯醚等)、聚醚酮酮等,建立了以氯、硫基础化工原料为起点,逐步延伸至精细化工中间体氯化亚砜、进一步延伸到羧酸及羟基氯化系列衍生物产品,再到高性能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PEKK)及其相关功能性产品的立体产业链结构。目前,公司系全球最大的氯化亚砜生产企业及国内领先的芳纶聚合单体生产企业。
公司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产业深耕,经过多年发展,已构建成熟高效的运营体系并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在技术研发、生产规模、循环工艺等方面具备竞争优势。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合计拥有139项专利,其中已授权发明专利88项。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持/参与了主要产品氯化亚砜及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的行业标准制定,并承担包括“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项目”在内的多项重大科研项目。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改进技术工艺、提高产品收率,并研发了二氧化硫与氯化氢气体的分离与循环利用工艺,形成了一条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链。
公司在产品工艺革新、技术升级、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持续投入大量研发人员和科研经费,以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性能的优化提高要求,以及新材料产品的需求,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术人员209人,其中具有博士学历4人,硕士学历5人,专注于高端化工产品氯化一体化的工程化研究以及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公司注重研发人才的梯队建设,与大学、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把握行业内的最新研究动向和理论知识,同时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生产投入,能有效的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合计拥有专利139项,其中已授权发明专利88项。
发行人核心技术包括“氯化亚砜的连续化生产、制备、提纯及检测技术”“二氧化硫的分离、回收及综合利用技术(氯化亚砜下游产品应用)”“高纯度芳纶聚合单体的高效制备技术(间/对苯二甲酰氯应用)”“PEKK的连续化及规模化生产技术”“新型锂盐(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技术”等五项核心技术。发行人目前掌握的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独立性具有积极有利影响。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不断完善氯化亚砜、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等的技术体系,产品的行业标准均由公司主持/参与编制,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发行人技术特点、技术水平及技术先进性如下:
公司多年来深入开展氯化亚砜精制技术研究,优化工艺,提高产 品质量,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在产品质量、收率、动力能耗 及环保方面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具体体现在: 1)优化合成催化剂,催化活性更高,使用寿命更长,保障了生产 的高效运行。 2)充分利用氯化亚砜的合成反应热,用于精馏过程物料预热,提 高进塔物料温度;采用差压耦合原理,实现了热能的高效利用。
3)通过喷射加压将氯化亚砜反应过程中未转化的氯气、二氧化硫 重新进入反应器并再次转化利用。通过多次的循环再利用,使生 产持续高效运行。开云 开云体育 4)在氯化亚砜精馏提纯中采用化学分解与物理精馏的有机结合, 实现了氯化亚砜两塔连续精馏工艺,产品纯度更高、更节能,节 省了设备。 5)氯化亚砜色谱检测技术,实现杂质提纯的快速响应,准确性高 且可操作性强,有效保障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氯化亚砜参与的氯化反应过程,会产生大量的氯化氢和二氧化硫 尾气,通过多级吸收加梯度分离技术,逐步将混合气体进行彻底 分离,并将氯化氢转化为副产盐酸;二氧化硫再经变压压缩及精 馏技术进行提纯,达到高品质的二氧化硫产品,可以循环利用继 续生产氯化亚砜产品,再辅助以其他吸收技术,将二氧化硫回收 利用率提高至95%以上,该项技术现已实现了全自动化控制,保 障安全分离回收氯化尾气的同时,有效降低了尾气处理成本,实 现了尾气的循环利用。
随着国内外高端芳纶纤维的迅速发展,对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 二甲酰氯)的品质和产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芳纶聚合单 体中杂质种类多,含量高,导致聚合反应过程难以控制,芳纶纤 维品质不能满足需求。公司重点研发了芳纶聚合单体中杂质产生 的机理,攻克了高品质芳纶纤维聚合单体的制备关键技术,具体 体现在: 1)开发出高效复合催化剂,是该工艺技术的核心和关键技术之 一。较常规工艺,反应效率提升的同时,控制副反应发生及杂质 产生,有效减轻后续提纯压力,生产效率及收率大幅提升。 2)开发了差量物料控制技术,是该工艺技术的核心和关键技术之 一,在均相催化条件下,通过自主研发的设备,实现了反应,精 馏及尾气处理的自动化和连续化控制,生产效率提高,实现了芳 纶聚合单体大规模高效平稳生产。 3)开发了芳纶聚合单体的反应及精馏过程中温度-真空协同控制 关键技术,制备了高纯度芳纶单体,固废物大幅降低,产品纯度 提高至99.95%以上。 4)开发芳香族酰氯片状产品生产工艺。在惰性气体保护下,对熔 融液态酰氯进行连续固化、切片和包装,获得的固体片状酰氯产 品具有与液相产品相当的纯度,满足不同行业对酰氯产品的差异 化需求。
公司重点研发聚醚酮酮(PEKK)产业化关键技术,在攻克了“聚 合过程中容易发生相分离”、“副反应多”等重大难题后,提出了梯 度差量均相聚合技术。具体技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开发了浓度梯度差量控制工艺取代了传统杜邦二步法工 艺,该项技术有效地解决了多位点高活性大容量复杂体系低温共 缩聚单体聚合控制方法,通过梯度浓度成功控制住了PEKK聚合 过程中的“副反应”,显著提高了产品的质量。 2)公司在工艺上通过温度、压力的差量控制实现对PEKK刚性分 子链有序增长的有效调控,实现了高粘度低温共缩聚体系的连续 聚合以及聚集态调控。该项技术有效地解决了聚合体系容易发生 相分离的问题。 3)在分析金属离子与聚醚酮酮络合原理的基础上,探明了金属离 子同聚醚酮酮的解离机理,开发了金属离子高温洗脱技术,有效
解决了加工过程中由于金属离子的次生催化作用导致的支化交联 等副反应的发生。
新型锂盐(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技术是公司氯化亚砜产业链向新能源方向的延伸。通过对反应机理的研究并结合公司自有技 术,抑制了大部分副反应的发生,并提高了反应的安全性和可控 性,具体体现在: 1)公司基于对双氯磺酰亚胺酸合成过程中的反应机理的研究,通 过对反应工艺的改进,抑制了大部分的副反应的发生。公司自主 研发的尾气分离装置,将副产二氧化硫/氯化氢气体通过硫氯分离 技术得到高纯度二氧化硫,可回用至氯化亚砜生产线,实现硫元 素循环利用。 2)采用新型氟化试剂替代氟化氢氟化双氯磺酰亚胺,使得氟化反 应可以在可控条件下进行,进一步提高了反应的安全性。 3)双氟磺酰亚胺锂的合成及纯化工段,反应上开发了锂化试剂转 化率接近100%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了高价值原料的利用率,降 低了生产成本。同时开发了惰性溶剂析出结晶工艺技术,通过对 溶液浓度和惰性溶剂的加入量,控制了双氟磺酰亚胺锂的结晶形 貌,提高了双氟磺酰亚胺锂的产率和纯度,可实现制备高纯度的 双氟磺酰亚胺锂粉体。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2022年1-9月数据已年化处理,下同);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2022年1-9月数据已年化处理,下同);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2022年1-9月数据已年化处理,下同);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公司已逐步形成以氯化亚砜业务为基础,同时面向氯化亚砜下游其他羧酸及羟基氯化物系列衍生品、锂电池、芳纶聚合单体以及高性能新材料PEKK等四大领域的创新业态发展模式。创新发展在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需要大量创新投入的同时,亦需要行业技术交流及终端应用客户产销融合的支持和帮助,通常伴随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未来创新发展未达预期,或新产品、新技术等创新成果未能得到市场认可,将对公司战略发展及盈利能力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下游产业需求的不断变化,产业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以及产业结构的持续调整,公司的研发和持续创新能力面临着挑战,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工艺改进,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争及发展的要求。如果公司在研发竞争中,无法准确把握产品及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技术改造及新产品开发的决策中出现方向性失误,未能实现新技术产业化或产业化不及预期,均可能对未来公司的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氯化亚砜、芳纶聚合单体及聚醚酮酮等领域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众多注册专利。若公司采取的核心技术及专利保护措施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则存在技术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向外泄露核心技术或核心技术被他人盗用的可能。
同时,公司所处行业技术人才往往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其对于产品品质控制、开云 开云体育技术改进、新产品研发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顺利进行也需要以不断增强的技术人才团队作为保障。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公司面对的人才竞争也将日趋激烈,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将面临考验,存在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若核心技术泄密、技术人员流失,将削弱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如公司未能对公司核心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密,或其他企业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司知识产权,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液氯、液硫(含硫磺)、对/间苯二甲酸、对硝基苯甲酸等基础化工产品,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自产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大,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受原油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安全环保监管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持续出现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基于公司气相二氧化硫连续化工艺制备氯化亚砜属于生态环境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客观情况,公司计划在未来将氯化亚砜装置产能向下压降5万吨。若未来公司目前新开发的产品收入持续下滑或公司未来计划新开发的产品收入不及预期,而氯化亚砜产品压降计划未来将导致公司氯化亚砜产量、销量下降,将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2016年12月,在公司新三板挂牌期间,重庆澳瑞玛高性能聚合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瑞玛”)及其关联公司PolymerInstrumentationandConsultingServices,Ltd(以下简称“Polymer公司”)作为原告方,就其认为发行人侵害其“高玻璃化转变温度结晶型聚醚酮酮树脂材料的制备方法”(专利号:5.X)专利一事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2018年6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36148号),宣告重庆澳瑞玛高性能聚合物有限公司持有的第5.X号专利全部无效。2018年9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出具《民事裁定书》((2017)鲁民初4号之一),驳回了Polymer公司、重庆澳瑞玛的起诉,该案件已于2018年完结。
2019年8月7日,澳瑞玛、昆山普利米斯聚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米斯”)向济南中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发行人拥有的“聚芳醚酮粗品的纯化方法”、(专利号:ZL5.8)”等3项专利归澳瑞玛、普利米斯共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2021年1月及2021年9月宣告上述3项专利权专利权全部无效。上述案件已于2021年完结。在发行人首发上市审核期间,经核查,上述涉诉专利与发行人现有技术及募投项目应用的技术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发行人实际应用的技术、募投项目应用的技术等均未落入涉诉专利的保护范围,涉诉专利的归属不会影响发行人现有核心技术的应用,亦不会对发行人现有生产工艺及设备造成影响,进而也不会对发行人现有生产及未来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并于2021年9月2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首发上市。
2021年9月,澳瑞玛、普利米斯(澳瑞玛、普利米斯以下合称“二原告”)向济南市中院起诉发行人、孙庆民侵其聚醚酮酮纯化技术,要求判令发行人、孙庆民停止侵二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并要求发行人、孙庆民在国家官方媒体上向二原告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2022年5月23日,济南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了澳瑞玛、普利米斯的诉讼请求,公司已在一审胜诉。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的二审上诉请求,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虽然济南中院一审驳回了澳瑞玛、普利米斯的诉讼请求,但澳瑞玛、普利米斯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要求依法撤销济南中院的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支持澳瑞玛、普利米斯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本次商业秘密侵权诉讼涉及公司前次募投项目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的主要产品聚醚酮酮。根据可研报告测算,上述前次募投项目2023年-2027年预计的收入分别为9,473.44万元、33,472.81万元、47,998.75万元、50,525.00万元及50,525.00万元。若最终判决支持澳瑞玛、普利米斯的诉讼请求,则公司有可能被法院判决承担侵商业秘密的相应责任或赔偿责任,有可能对公司前次募投项目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未来的收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华邦健康直接持有公司44.5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张松山通过华邦健康间接控制公司44.51%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利用其控制地位优势,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发展战略、人事安排、生产经营、财务等决策实施有效控制及重大影响。如果公司的治理制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可能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资产规模、生产能力、营业收入、员工数量都有较快的增长,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随着经营规模的提升,公司在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企业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随着公司的规模扩大而及时调整,将制约公司的进一步发展,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自产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9.51%、49.33%、36.77%及
38.38%,毛利率有所波动,但整体处于较高水平。未来行业景气度波动、现有产品竞争加剧、新产品新技术更迭或新竞争者进入等因素将看可能使得公司面临更加复杂的经营环境。如果公司无法长期维持并加强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艺水平、生产管控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或原材料价格上升、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等不利因素出现时,发行人的毛利率可能下滑,进而导致发行人的营业利润有所下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135.49万元、5,673.13万元、6,652.83万元及7,792.4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50%、6.28%、4.68%及4.94%,占比较高。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由于某些客户因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将面临坏账损失增加的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15%,认定资格有效期3年,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17日。若未来国家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满后未能顺利通过重新认定,则企业所得税税率将提高,影响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957.46万元、513.13万元、1,007.79万元及246.0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5.93%、2.75%、4.54%及1.13%。尽管公司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但由于未来公司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因政府补助下降从而对利润总额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683.13万元、13,993.51万元、8,863.14万元及3,000.77万元,因公司将销售过程中收到的应收票据用于支付工程款及设备款等,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现下滑趋势。未来若公司在建工程投入增加导致承兑票据支付工程款及设备款金额继续增加,将存在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持续下滑的风险。
熟发展阶段。我国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行业目前的竞争格局较为清晰,形成了以凯盛新材及三力新材为第一梯队的竞争格局。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扩大及产业政策的支持,可能导致现有市场参与者扩大产能及新者的进入,公司所处行业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艺水平、生产管控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并增强自身优势,将面临市场份额或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液氯等部分原材料及氯化亚砜、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等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生产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生产事故。因此,如果受到突发环境变化的影响,以及部分生产环节需人工操作,公司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潜在风险。在未来经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将可能产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监管措施,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公司日常经营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染物进行防治处理。
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方面,公司需要增加购置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工艺研发投入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这将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三废”排放量可能相应增加,将导致公司环保压力增加,如公司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监管要求,将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监管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018年以来,美国相继公布了一系列对进口自中国的各类商品加征关税的贸易保护措施,其中包括公司主要产品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等。
2021年和2022年1-9月,公司对美国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159.79万元和2,949.25万元,占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47%和3.96%,占比较低。
如果中美贸易摩擦继续升级,美国进一步扩大加征关税产品范围、提高关税税率或未来客户要求由公司承担关税成本,可能会对公司向美国出口产品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除美国外,公司产品还出口至日本、韩国等国家。报告期内,日本及韩国未出台针对公司产品采取禁止、限制进口和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措施,公司向韩国和日本出口芳纶聚合单体暂未受到明显影响。若未来韩国、日本等其他主要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进口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我国与日本、韩国等国家发生重大贸易摩擦或争端,或日本、韩国等国家对来自于中国的芳纶聚合单体等产品实施禁止、限制进口和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措施,将可能对公司出口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经营业绩。
(1)募投项目涉及拓展新产品、新业务,存在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本次募投项目“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的主要产品双氟磺酰亚胺锂是公司的新产品,与公司原有产品的生产工艺和客户群体存在不同之处。
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将强化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池领域的布局,丰富公司的产品体系,进一步拓展公司氯化亚砜产业链的下游应用。
项目涉及新产品、新业务和新市场、新客户的拓展,未来将受到行业政策、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技术革新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同时,根据高工锂电的相关数据、天赐材料和新宙邦等公司的公开资料、《新型盐LiFSI:电中游材料的下一个风口》等行业研究报告预测,若2025年LiFSI市场渗透率达到50%,2025年LiFSI全球市场需求将达到12.91万吨。根据公司目前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的产能(1万吨/年)占上述2025年全球需求的比例为7.72%,占比较高。同时,截至目前,国内外LiFSI主要生产企业现有LiFSI产能12,740吨/年,国内主要生产企业(含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已履行环评手续产能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建产能合计为14.96万吨/年,国内外LiFSI主要生产企业存在较大的扩产计划。若未来双氟磺酰亚胺锂替代六氟磷酸锂的进度或双氟磺酰亚胺锂的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同行业公司扩产导致双氟磺酰亚胺锂市场供给过剩,或公司不能及时把握市场发展趋势,保持技术和产品的先进性,维持和提高新产品的竞争能力,成功拓展新产品市场和客户,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存在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并将进一步导致项目存在取得的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甚至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充分可行性论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效益预期。根据可研报告的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前四年的投产率分别为20%、40%、60%及80%,第五年开始达产,前四年的预期效益分别为2,007.55万元、12,101.59万元、22,195.64万元、32,289.69万元,全部达产后预期效益为42,653.73万元。如果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项目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不理想,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出现重动或出现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效果。如因出现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公司产品需求,亦将给募集资金项目的效益实现带来风险。
因此,募集资金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市场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均有可能与公司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如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不能取得预期效益,则因募集资金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及相关费用的增加将影响公司现有的盈利水平。
和无形资产金额,每年将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合计4,521.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14%,占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的比例23.38%。本次募42,653.73
投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贡献净利润 万元,如果募集资金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募集资金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而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公司将面临短期内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的双氟磺酰亚胺锂系公司现有氯化亚砜产业链的延伸,属于公司开发的新产品,公司尚不具备本产品完整的产业化经验,同时产业化与小试、中试及工业化实验均有所不同,因此不能排除新产品技术实施不顺利的风险。如果未来产业化的工艺参数或工艺条件、反应单元的安全操作方法与公司的技术储备有所不同,或出现了公司未预料到的技术问题,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出现技术风险。
32.95%,系基于对募投项目达产后的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进行假设而得出。若未来同行业公司双氟磺酰亚胺锂产能扩张导致市场竞争激烈,或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上升进而导致公司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成本上升,而公司向下游客户转嫁成本的能力较弱,且公司未能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则公司面临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不及预测水平的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根据约定的可转债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部分偿付利息及兑付到期本金、并在触发回售条件时兑现者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从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能力以及对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其二级市场的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及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流通的过程中,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至可能出现异常波动。者必须充分认识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可转债产品的特殊性,以便作出正确的决策。
本次可转债采用固定利率。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的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社会形势、汇率、者的偏好和心理预期都会对其走势产生影响。如果因上述因素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息,从而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和资金压力。
尽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果公司在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可能导致可转债回售或在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开云 开云体育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者的风险,对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未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已发行的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产生收益,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如果者在转股期内转股过快,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3、前次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及潍坊生产基地折旧摊销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风险
前次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及潍坊生产基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预计2023年至2027年新增的折旧摊销金额分别为3,527.28万元、5,684.89万元、8,768.76万元、11,029.26万元及11,029.26万元,占上述项目预估贡献的新增收入的比重约为18.11%、6.67%、5.51%、5.26%及4.28%。若前次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及潍坊生产基地不能按照计划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产生的折旧和摊销,则存在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中尚未完成的项目为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及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上述项目目前正在正常建设中,预计未来实施完毕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因上述项目投产需要一定时间,若后续出现项目行业或市场环境等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因预料之外的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投产进度不及预期等情形,则前次募投项目可能存在变更或延期的风险。
59,350.50万元、62,209.40万元、87,381.22万元,2019年至2021年的复合增长率为21.34%。公司在测算2023年-2025年流动资金缺口时,综合考虑公司过往的业绩增长率及未来潍坊厂区和前次募投项目的投产情况等因素预计2023年-2025年的收入增长率为21.34%。若未来公司现有产品或新产品受到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不能及时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并维持和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则公司2023年-2025年存在收入增长率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含人民币65,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保荐机构指定艾玮先生、李文松先生担任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艾玮先生: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事业部华东一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曾参与或负责华邦健康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华邦健康非公开项目、诚益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恒力石化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恒力集团收购松发股份项目、恒力石化公司债项目、华邦健康公司债项目、凯盛新材创业板IPO项目、中信海直非公开项目、颖泰生物精选层项目、恒力集团可交债项目、克莱特北交所上市项目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文松先生: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事业部投行创新业务一部总经理助理,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曾参与或负责凯盛新材创业板IPO项目、诚益通创业板IPO项目、华邦健康非公开发行项目、恒力石化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恒力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颖泰生物精选层项目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蔡忠中先生: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参与颖泰生物精选层、中信海直非公开、凯盛新材创业板IPO、恒力集团可交债、克莱特北交所上市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本次发行的其它项目组成员包括:孔辉焕先生、唐露女士、徐忠镜先生、徐晨女士。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