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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三方安全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SZSX2023-C-001)(SZSX2023-C-001)

发布时间:2023-05-09 23:02
发布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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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安全生产法》以及交通运输各领域法规文件中均要求行业管理部门通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通过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降低风险,是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履职的重要工作事项。

  采购单位拟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第三方安全调查评估,包括全市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港口码头、工程建设等重点交通运输领域,每个领域10—15家企业,共约60家企业或场所。从原有的“查找问题”向“评估生态”转变,从“法规标准符合性检查”向“企业安全生产能力调查评估”转变,在调查评估内容、调查评估方式、调查评估结果运用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评估方式采用检查表式、问卷式、现场测试式、技术测量式、暗访式等,建立不同交通运输领域安全调查评价体系,实现对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管理水平的“精准画像”;同时对苏州市交通综合执法改革以来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典型问题清单、常规问题清单、重大问题清单等,推进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的安全监督管理。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甲方要求。

  1.项目背景:深入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生产理念。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式持续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行业安全管理,提高监管水平,利用大数据实时动态精准监管,需引进第三方公司对我市重点车辆两客一危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和厂包车辆重载普货卫星定位进行监控数据分析服务。第三方监测数据分析服务在不改变原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基础上,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再加了一把安全锁。通过信息化手段,改变传统的监管模式,实现全面监管,杜绝监管漏洞,降低监管难度、提升监管效率。

  第三方数据监测分析服务秉持“立足源头、监管覆盖、降低风险”的工作原则,对全市260余家两客一危企业11734多辆“两客一危”车辆和全市24600余家重载普货企业70000多车提供分析服务,以实现全市“两客一危一货”车辆违规报警数大幅压降、事故数量大幅下降的目标。

  ①针对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监管的7家水路旅客运输企业、11家水路普货运输企业、5家长江渡运单位、14家非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游览活动经营者,3家游艇俱乐部,1家渡口单位,3家沿江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第三方安全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建议措施,指导企业整改完善。一年内全覆盖,其中长江渡运单位上下半年各一次。

  ②根据《2023年度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苏交执法字〔2023〕7号)文件要求,协助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对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进行技术指导,每个地区选取2家进行技术指导服务。

  ③在重点节假日期间对水路旅客运输单位、水上游览活动经营者各开展暗访工作,查看水路旅客运输企业、水路游览活动经营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抽查2家。对目前涉水施工单位通航保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现场风险摸排,各水上执法大队各抽查1家。

  ④对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水上大队履职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技术指导,每年一次。

  汇总2023年1月-2023年12月苏州市水上交通事故接处警情况特征,分析苏州市水上总体安全形势与特点。通过开展苏州市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规律和内因,根据统计分析结果提出预防和降低事故的措施建议。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甲方要求。

  为深入指导港口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科学防控区域港口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提供如下技术支持:

  (1)成交单位应结合《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港口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方案(试行)》应用结果,对市区范围(工业园区、高新区、姑苏区)港口码头企业开展安全技术分析工作,B类企业按照60%比例进行抽查,C类、D类企业全覆盖,对企业分类等级为D类企业开展现场问题复核指导工作;

  (2)对吴中、吴江、相城、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7地内河及沿江港口企业抽选2家企业,对其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一次现场技术分析工作,为采购单位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供技术支撑;

  (3)成交单位对苏州大市范围内港口行政执法部门监管工作中就企业安全要求提供1次咨询服务,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并提供技术支撑;

  (4)结合市区港口企业安全管理现状,辅助采购单位在对港口企业分类分级进行汇总、分析、研判、评估时提供技术建议,对港口安全监管重点与对策措施提出技术支撑。

  成交单位数量:本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本次采购项目共四个标段,允许一个响应单位报名多个标段,但一个响应单位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每个标段成交单位为一名。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提供相关声明函,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线、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自行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6、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

  。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选定开标项目,插入CA进行解密,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四、响应文件提交

  9: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磋商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3.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开标地点现场解密,在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后,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只有依法报名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场接收或邮寄至本公司。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线.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各磋商响应单位参与人员应关注苏州疾控要求,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未按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2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

  标段1: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差异化安全管理技术服务。对全市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港口码头、工程建设等重点交通运输领域开展评估,在调查评估内容、调查评估方式、调查评估结果运用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评估方式采用检查表式、问卷式、现场测试式、技术测量式、暗访式等,建立不同交通运输领域安全调查评价体系。同时对改革以来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典型问题清单、常规问题清单、重大问题清单等,推进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的安全监督管理。 标段2:重点营运车辆第三方监测服务。“充分发挥预警监测系统、主动安防系统等科技作用,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进一步压降道路运输事故,实现利用大数据进行实时动态精准监管,通过第三方平台对相关数据进行有效监测,能够提升行业“两客一危”领域安全管理现代化水平。 标段3:水上交通安全第三方技术咨询与服务。结合《2023年度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苏交执法字〔2023〕7号)、“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督工作效果,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日常监管台账,结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要点,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为监管履职、监管实效提供技术指导支撑。 标段4:港口企业安全技术咨询。港口企业安全技术分析,分析港口码头企业经营资质保持、主体责任落实开展情况、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港口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持续提升改进情况,结合第三方安全技术指导工作对港口企业分类分级标准开展运行情况进行核查,提出针对性的港口安全监管重点与对策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抽取部分港口码头企业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对港口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履职技术指导,主要内容包工作履职情况、执法程序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标段一:1、开展轨道交通S1号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含甩项工程);2、开展轨道交通4、5号线路甩项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标段二: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期间安全评估。

  标段一:对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标段二:对市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梳理当年度全市范围内公共交通领域主要工作,对公共交通发展统计数据及主要动态的客观记录和汇总分析,内容包括城市交通、城市公交、城乡公交、轨道交通、出租车、道路客运等方面的年度发展总结,谋划下一年度行业发展思路及主要工作计划,为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参考。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装备管理办法和装备配备标准》(苏交执法 (2021) 15 号),结合实际执法工作需要,计划采购执法防护装备(保暖毛衣、防滑鞋等)。

  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运维项目主要包括软件系统、机房硬件以及重点场站及水域视频监控等维护。

  考虑到本项目的服务质量关系到职工的体检情况、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影响较大,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同时也是对职工生命健康的轻视。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